谈一场跨文化的恋爱

最近的约会对象一点儿不会中文。他拉小提琴,没事儿引两句莎士比亚。一头金棕色的卷发,在窗外的树影里摇曳斑斓,泛出春日午后的柔软光泽。我笑他太「安格鲁撒克逊」,太「白」了,得有太白金星那么白。话说到一半,笑不出来了:要怎样介绍一位道教神仙,才能解释清一个谐音梗呢?你们的金星是爱与美的女神,诞生于海浪翻涌的泡沫;我们的金星是白胡子老爷爷,把孙悟空关在炼丹炉里。对,我的童年男神,石头里蹦出来的,帅吧?

 

关于文化的一切都像套娃,一字套一段历史,一句套一曲传说。东西方的穿梭,镶嵌在日常的琐碎里,常使我如闻惊雷,又豁然开朗。

 

某天他发来一首《猪肉颂》,一连雀跃地约做东坡肉。我为自己的厨艺狠狠捏一把汗:要不我翻译两首苏轼的词,在厨房里给您助助兴得了?他很自信,号称读过,最喜欢那首「要走路,不要骑马」的。啊,在说什么胡话?我看看他,再看看天。哦,怕不是「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。」后来,他做的东坡肉边上,躺着的终于不是平日的意大利面,而是我做的另一道国粹名菜:西红柿炒蛋。

 

矫情的时候,我会忿忿:凭什么我从小知道哈姆雷特,他却从没听说过贾宝玉?我们路过校园古老的石墙,看见暮春的一树树繁花。一阵风,落了满地。此情此景,难免令人想起「黛玉葬花」,耳边唱道「天尽头,何处有香丘?」心下怅然,却也懒得从头讲起,何况还要套上一层「共读《西厢》」。反正不管怎么努力,也翻译不出曹雪芹笔下「千红一窟,万艳同悲」的凄美温情来着。

 

我们这一代孩子,假如从学英语开始算起,几乎是将人生的许多时光,都奉献给了对外面世界的好奇。留学时更甚:从西方经典,到时下批判,遛了一大圈,却还没学会介绍「我从哪里来」。每每努力,常常词不达意,赤裸裸到近乎滑稽。

 

打个不恰当的类比:《低俗小说》的导演昆汀·塔伦蒂诺在做客《柯南秀》的时候,大秀中文里表达 super cool(特别厉害)的词是「牛逼」。为什么是牛呢?据说是姜文告诉他:Because it’s so big(因为特别大)。昆汀的下巴本来就显眼,拉起长音,嘴又张得格外圆,两者叠加,散发出一股浓郁的漫画气质,排山倒海,扑面而来。回想一下,当我谈起贾宝玉,两眼放光,引“女儿是水作的骨肉”,称他是女性主义者的时候,岂不也是这样一幅令人哭笑不得的场面?

 

原来讲明自己的来处,本就是一趟艰苦的旅行。当唐僧说「贫僧自东土大唐而来,欲往西天拜佛求经」的时候,过路的妖魔鬼怪、菩萨神仙往往一脸心领神会。可他们眼里的,和唐僧口中的,真是同一个「大唐」吗?遥远的东方国度,丰饶的广袤领土,辛勤的劳动人民—-然后呢?美国同学一听我来自中国,视网膜就像被《三体》里汪淼的倒计时附了身,避无可避地蒙上层滤镜,目之所及皆是一片赤红。可明明故土不只意味着中国餐馆、中国工厂、中国速度,不只意味着又一篇新闻报道,又一位富二代同学。明明我们和家的关系,是深情里还有缝隙,距离中粘着柔情,笑语晏晏逃不开泪水涟涟,会举头望月也会近乡情怯。

 

在耶鲁念书时,我总想起初中政治课上,老师教对外来文化的态度,其实也是鲁迅在《拿来主义》中最先提出的: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。这原则虽好,却是一条单行道,永远圈禁我们于「自我」向「他者」寻求的维度。大学四年过去,我「取」来了很多,却很少想到能「给」。于是,当我厌倦了在单一视角下,被审视,被异化,被规训成一个乖巧的客体,当我渴望在情感的连结中,被尊重,被懂得,被深刻理解而非看作奇观,当我朝着反方向,试探地踏出两步时,竟完全迷路了。

 

异国他乡的熙熙攘攘,像旷野的狂风在呼号。有时候被吹得全身冰凉,不免也想随波逐流,变作一阵风算了。可从小熟知的一切,虽只是浅尝辄止、不求甚解,却早已被时光刻成一枚枚图章,在心底隽永地印下,足够我汲取养料,传递给身边的人。许倬云说,「向内走,安顿自己。」当我剖开自己的心,血液淌过指尖,我感到一阵鲜红的、迸发的、顽强的跳动,源源不断地冲向天空,奔至远方。我知道,这是文化,是深植于生命的根,是永不熄灭的力量,是传承千年的火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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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别耶鲁,无问西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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